狗不理、魏子风和郑袖都是一愕,道:“为何?那有酒有饭,怎么就吃不得呢?”
风嗣也没法解释那么多,毕竟救人如救火,只得扯开了嗓子吼道:“少废话,赶紧去!”
狗不理和魏子风虽然觉得奇怪,但没办法,只得依言去了,过不多久,百里玑、郑良就被叫了回来,只不过郑良脸色死灰,是被抬回来的,已经奄奄一息了。
风嗣皱眉道:“果然不出我所料!子风,赶紧去拿个盆来,不理,把百里姑娘倒提着,谁有短刀匕首?”
魏子风从怀中摸出一把青铜匕首,递给风嗣,风嗣愣了一下,道:“这把匕首没有淬过毒吧?”
魏子风道:“师伯放心,这把匕首没淬过毒的。”
风嗣这才接了。
魏子风又捡起地上的铜盆端过来,风嗣接过匕首手起刀落,将这个挂名的徒弟就给割了腕了。深黑、腥臭的血液瞬间流了出来,“哗哗”声响下,不多一刻就流了半盆子血,这时候的郑良才微微睁开了眼睛。
风嗣见他醒转,才叫狗不理将他轻轻放在地上躺着,撩起衣服下摆咬在嘴里,拿起匕首一割,割下一块,要郑袖拿了,将匕首递还给魏子风,取下酒葫芦喝了一口酒,“噗” 的一声,全喷在那块衣襟上,叫郑袖给郑良的伤口扎紧了,这才作罢。
魏子风道地是风流的弟子,一看这症状,就知道是中了毒,哼了一声道:“这些人好生歹毒,要放火烧死我们还不算,居然还在这里下了毒。”
风嗣眉头微皱,道:“他们本来就是要把我们困死,自然不会给我们留下东西。”
狗不理道:“那怎么办?如今我们困在山洞里面,吃的、喝的都没有了,而且山洞被堵死,空气渐渐稀薄,我们就算不被渴死饿死,也必定要被闷死的。”
风嗣斜着眼看着狗不理道:“你怨我了,是么?原本就不该来这个山洞里的。”
狗不理不想被风嗣一语道破心中所想,脸上一阵尴尬,道:“师父……我……”
郑袖皱着眉头道:“你是风兄弟
的徒弟?我问你,你是愿意被火烧死咯?”
几个人都是一怔。要是能活着,谁愿意死啊?只是如今想到被困在这个山洞里,断粮断水,那种折磨只怕比被大火焚烧致死更加让人难受,所以都不免怨恨起风嗣来。
至于为什么怨恨?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只不过是因为风嗣在这一群人里面是最有本事的一个而已。人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往往都会觉得是最厉害的人做大佬,他们都是孙子,都是因为听了他的话才陷入这种危局的。在危难的关头,大多数人,哪怕是最强悍的悍妇都会把自己当作是一个弱者。
所以伟大的愤青、文学家鲁迅先生才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很明显这里大部分的人都不够格,他们只是一群或许有些本事的蝼蚁而已,不管他们在这天下有着怎么样的名声和威望。
风嗣淡淡道:“洞口确实被堵住了,但是并没有封死,能透得进空气。”
狗不理道:“可是师父,我们现在没水没粮,到最后一样要渴死、饿死啊!”
风嗣闭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冷冷道:“你急什么?”
魏子风道:“师伯说得好大话,这能不急吗?一个人如果不吃饭,还能够活七天,可是没有水,顶多只能活上三天……”
风嗣叹了口气,道:“这不是有现成的东西可以吃么?”
几个人顺着他手指看去,都是颜色大变,叫道:“有没搞错?吃腐尸?”
风嗣点了点头。
三个女人首先就受不了了,趴在地上吐了起来,除了郑袖以外,百里玑和魏子风都是在江湖上厮混过的。尤其是百里玑,她是孤女出身,流浪儿童,幼年十分凄苦,天下大乱的时候,人吃人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可是要她们啃腐尸,别的不说,光心理上就受不了啊!
郑袖道:“吃……吃人?”
风嗣点了点头,道:“姐姐你在王宫中或许并不知道,天下大乱,人竞相食,现在我们被困在这里。如果不想法子自救,到最后也难免死路一条。说真的,我的
打算原本是如果大伙实在扛不住了,不妨杀了我,饮我之血,吃我的肉,可是我也不想死,所以权宜之下下,只能想着吃这些腐烂的尸体了。”
众人都是一阵沉默,郑袖忽然道:“好!我吃!”
这话一出不啻是在广岛又丢了一颗原子弹。郑袖何许人也?那是楚国先王的宠妃,前半生锦衣玉食,后半生虽然说跑到了蛮荒烟瘴之地,可是自给自足,也不能算是吃了什么苦头的人,现在居然决定吃腐尸,这怎么可能?就连躺在地上有气无力的郑良也转了头吃惊的去看郑袖。
郑袖皱眉道:“兄弟,且不说你是我的结义兄弟,就冲着你当年救我出王宫,使我不至于丧命,便已是我的恩人了,贱妾虽然说平素里名声不大好,可也知道救命之恩不可忘,又怎么能够再让恩认为难呢?”
风嗣怔住。他也没想到郑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的,他倒是想到了郑袖肯定不赞同吃自己,可是没想到的是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