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血战终究还是爆发了。
不过,最后获得这次争斗的胜者却不是狂虎崔斯塔特,狂虎虽狂,奈何为了争夺这次的地盘,豹王派来的人马却是更多且更强,即便崔斯塔特想借着血祭来燃起众人的血性,但是双方不对等的战斗力明显摆在那里,崔斯塔特最后不得不选择如同一只丧家狗一样败逃,将这块地盘拱手让人。
能够取得这次争斗的胜利那就不得不提到豹王手下的第一号得力干将,他便是山鸡哥。山鸡哥其实本不叫山鸡哥的,只不过山鸡哥在斯科特地区显露名声的时候却不是因为他怎么怎么能干,而是因为那场令人津津乐道的战斗,战斗的胜者自然不会是山鸡哥,要不然他也不会自己找抽放着威风凛凛的大名不用而让人家叫他山鸡哥。战斗的另一方却是令整个斯科特街区闻风丧胆的战斗狂人有着豹王之称的达克。令人津津乐道的是,这场比拼竟然足足持续了一个小时,打得两人几乎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最终还是达克在体力上领先了一筹,在山鸡哥后续乏力的过程时一举将其打败。最后达克抱着欣赏的态度想要接纳山鸡哥,所以在最后出手的时候也是留手了,山鸡哥虽然被打伤了,但是还不至于伤筋动骨。而山鸡哥也为自己先前的狂妄而付出代价,起初双方只是因为在一家酒楼的争斗而起了口角,后来口角不断升级最后演变成为了一场不得不打的争斗。豹王的手下仗着豹王的威势挑衅山鸡哥,山鸡哥自然不爽,于是狠狠地教训了那人一番,只是打了小的自然还有老的出来,打了老的自然还会有更老的出来。打着打着山鸡哥也是来了火气,于是开始大放厥词,“就这点实力还有种在这地方称王称霸,我呸,你们老大也甭叫什么豹王豹王了,这点实力去大山里面当个山鸡得了。”正好达克正在这家酒楼的最高楼上饮酒,兴正浓时,听到手下传来这段话,自然更加不爽,“你不是叫老子去当山鸡吗?行,打一场,输的人沓玛就给老子滚去当山鸡。”于是,豹王带着怒意而来,作为斯科特街区令人闻风丧胆的三王之一,豹王可很久没有被人如此嘲讽过,一出手自然就是全力以赴暴怒一击,只是眼前的这年轻人也不是个花架子,还是有点本事的,在达克看来,能够挡得下自己这暴怒一击的人即便是在斯科特街区也没有几个好手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做到,并且这个年轻人的耐力还如此地悠长,这下子达克就动了心思了,他可是很久没有碰到如此有趣的年轻人,于是便从之前的暴怒变成了一种考教的意味。只是越打下去达克就越是心惊,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的体力比他想的还要出色,之前他的手下同面前这个年轻人出手却讨不了好这件事达克也有所耳闻,达克觉得,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打赢了对于他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了,但是一旦打输了的话,那么这个后果就不是他能够承受得了的。一旦输了,那么达克这么多年来在斯科特街区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威严就不复存在,想必底下的人动些歪心思也就成为了必然。达克虽猛,但他不是攻心计的好手,他对于那个一直隐在暗处算计来算计去的耐斯特早就心怀忌惮,自然不会卖给耐斯特如此致命的一个破绽。达克决定速战速决,只是他那所谓的速战速决最后还是被迫拖了半个小时,最终才将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给收拾掉。
年轻人也很爽快,输了也就输了呗,达克问他名字的时候,他也不说自己的真名,直接自封“山鸡哥”,于是能够同豹王打得五五开的“山鸡哥”也就在斯科特街区闻名了。收服了山鸡哥之后,豹王的势力也开始暴涨,不再是斯科特街区中积弱的一方,而是隐隐有向着斯科特街区的虎王一战的资格。虎王卡奇森及时发现了这点不对劲的苗头,于是主动出击想要将豹王给一举压制,只是双方互有胜负,一时之间也难分出个所以然来。
斯坦科琪娃不是这场博弈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牺牲品。而这时候,小刀的出现却是给了山鸡哥一个他自认为不错的机会。
山鸡哥虽然选择投靠豹王达克,但是他手下的人近乎都是达克的死党,他的所作所为也必须接受这些人的监督,他要是一有什么动作的话那么达克第一时间就能有所察觉,山鸡哥从来就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人,他也不会是一个老实可靠的人,能够让他在武力上心服口服的人在这个斯科特街区也只不过是达克一人,可是在整个加利福尼亚州呢,山鸡哥可不认为达克一人就能号称打遍加州无敌手,如果这样的话,山鸡哥一定会认为这个人一定是病得不轻了,加州能人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从他进入加州短短一个月就能够看得出来,能胜过他的人却也不少,至于他为什么选择投靠达克那却不是外人所能了解的了。至少从明面上的战斗力来说,达克是险胜山鸡哥的,可真要是实打实战斗的话,谁赢谁输却还是未知。
苦于缺人少才状况下的山鸡哥,看到小刀的出现就有如黑夜中行走的游船碰到了指引前方行进的灯塔,对于小刀的为人山鸡哥也是有一定了解的,虽然整个斯科特街区对于小刀的讲义气这一点嗤之以鼻,可是这一点却是最吸引山鸡哥的地方,他现在是不怕你有本事,只怕你心存二心,正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虽然山鸡哥不认为在这个斯科特街区有谁在算计这个功夫上能够敌得过他的,可是整天这样劳心劳力地去防这防那的,那么大业何时能成,于是